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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對待哺乳期員工是對法律的漠視
時間:2020-08-27 11:56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近日,網上一封工作安排的郵件引發(fā)熱議,郵件要求正在休產假的員工朱某每天需按一小時600字寫一篇銷售心得,出差錯會被罰款:一個錯別字扣50元,重復一句扣100元,晚交或漏交罰500元。并聲稱考慮其哺乳期視力不好,“給你安排手寫”。這樣的工作安排簡直是太苛刻,不僅要求寫心得體會,還列出罰款的條款。
 
  雖然該公司在微博上作出回應, 會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進行反思及妥善處理。但是這樣的回應已經沒有什么意義了,事件已經發(fā)生,等到事情爆出來無法控制在作出回應,這樣的回應還有什么意義呢?一個公司難道不懂得法律嗎,難道不清楚《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嗎?如果不知道,那這個公司的資質有待核查,如果知道,那做出這樣不合規(guī)不合法的工作要求就是歧視女職工,就是不公平對待哺乳期的員工,就是對法律的漠視。生兒育女是人的自然規(guī)律,社會的進步也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建設發(fā)展,婦女在社會的發(fā)展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用人單位不應歧視或者變相勸其辭職,F在社會女性不僅擔負著生兒育女的重任,也要參與到社會經濟發(fā)展中來,如果還要以哺乳期不能參加工作,還要在產假期間變相安排工作任務,這都是不尊重女性的行為,也是對法律的漠視,F在國家鼓勵生二胎,也對男性休陪產假作出規(guī)定,這些都表現出國家對女性的重視,況且還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作出規(guī)定,用人單位更不應作出不尊重哺乳期女性的行為。
 
  遵守法律法規(guī)是用人單位的基本職責,也是對社會的負責。做企業(yè)要做有益于社會的企業(yè),能傳遞正能量的企業(yè),這樣企業(yè)的發(fā)展才能走的長遠。生育對女性來說是自然規(guī)律,不應因為其短期對企業(yè)無貢獻就變相驅逐其離開公司。雖然對沒帶來利益,但是對社會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不僅維護了家庭的和諧,也為社會孕育了新的希望,因此,企業(yè)要有社會責任感,要遵守法律,尊重女性。(回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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