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媒體盤點汪小菲母子生意經(jīng) 把麻六記銷量頂?shù)?000多萬
最近汪小菲變身頭號“大冤種”,網(wǎng)友力挺他家,把麻六記銷量頂?shù)?000多萬。汪小菲真值得同情么?他和大S鬧得一地雞毛,就像合伙人鬧分家,太常見。從商業(yè)角度來看,打感情牌有用?合同條款都寫好了,再怎么跳,人家才不理你。
汪小菲簽合同時,太大意!他母親張?zhí)m也犯過這個錯,當年俏江南融資,和投資人簽了對賭協(xié)議,對賭失敗后,失去了俏江南的控制權(quán)。直到現(xiàn)在,她在直播間里還在罵這些投資人。有什么用?
創(chuàng)業(yè)過程難免會遇到合作、合伙、拆伙的情況,有以下幾個要注意的事項。
[微風(fēng)]1.尊重合同
“我倆關(guān)系都這么好了,簽合同不過是形式而已”。這個想法很多人都有,千萬不要有。既然要簽,就要嚴肅。合同受法律保護,只要是雙方依法簽定了,就要認。
[微風(fēng)]2.謹慎對待條款
合同保護的是你寫下的每一個條款,所以要充分考慮到未來,如果兩人的關(guān)系產(chǎn)生變化,還能不能遵守。
有時候,別人告訴你,我們公司都這么簽,這個是制式合同。所以很多人都模模糊糊地簽了,吃虧、上當。
也有時,是簽約的人過度自信。比如汪小菲認為大S不會再嫁,給她付贍養(yǎng)費的時,一直覺得是給自己的“夫人”付。比如張?zhí)m,簽了上市不成,需2億還4億的對賭條款,過分相信自己的能力。
簽合同的時候,別人都笑臉相迎,說一切好商量。等到涉及利益、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拿條款說事。這不,大S嘴上說不再婚,一個月就放飛自我,不給她付電費,就把汪小菲告上法庭。
[微風(fēng)]3.提前預(yù)判和溝通
許多事,大家都沒有經(jīng)驗,所有協(xié)議都不可能沒有瑕疵和問題。提前去預(yù)判問題和瑕疵,遇到異常情況,懂得及時溝通與解決。
不要等撕破了臉皮,必是兩敗俱傷,我們出來創(chuàng)業(yè),是為了盈利,不是來吵架的。一切圍繞終極目標來做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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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出爾反爾,在這點上不值得大家同情。
當然,“發(fā)瘋牌”對“網(wǎng)紅”汪小菲有效。咱們普通人在與合伙人撕破臉皮以后,輸贏重要嗎?最可能發(fā)生的,就是企業(yè)在撕B的過程中倒閉。
創(chuàng)業(yè)艱難,合伙人各有訴求、無情的資本只追求獲利。在分分合合的過程中,睜大眼睛,做好最壞的打算和最全的準備。
你有吃過這類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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