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美國亞裔高考近滿分被六大名校拒絕 到底怎么回事
在被稱為“美國高考”的SAT考試中,佛羅里達州18歲的高中生喬恩·王(Jon Wang)考出了1590分的高分(滿分1600分),其中數(shù)學部分更是得到滿分,加上其高中時4.65的平均成績,大多數(shù)人都認為他必將走進美國精英大學的殿堂。
“我申請的 學校是麻省理工學院、加州理工學院、普林斯頓大學、哈佛大學、卡內(nèi)基梅隆大學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喬恩·王滿懷憧憬,但其申請卻遭到這些大學的全部拒絕,難道他的分數(shù)還不夠高嗎?
?怂剐侣劸W(wǎng)當?shù)貢r間6月8日報道此事時稱,原來喬恩·王是一名亞裔美國人,而美國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卻把成績優(yōu)異的亞裔美國人擋在了 大學的門外。事實上,此前就有兩起涉及該法案的類似案件正等待美國 法院的判決,判決結(jié)果很可能在未來改變美國大學申請的審查程序。
據(jù)喬恩·王自己的說法,他收到拒絕信并非沒有預兆,在申請大學過程中同朋友和學校輔導員交談時,他們都有一個奇怪的說法。
“他們都告訴我,尤其是作為一名亞裔美國人,想要被錄取更難了,我只是把它當作真理。”他說道。
喬恩·王是兩個第一代中國移民的孩子,其父母也是“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的成員,該組織致力于終結(jié)基于種族的大學錄取現(xiàn)象。
美國的《平權法案》,是指依據(jù)膚色、種族、宗教、性別、國族出身,給予這些少數(shù)群體或弱勢群體優(yōu)待的一種手段,從而達到各族群享有平等的權利。
《平權法案》主要集中于就業(yè)、教育、工程承包和醫(yī)療方案,如入學的種族配額及選舉的性別配額等,借此避免少數(shù)族群在就業(yè)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對待,然而這種措施也時常也引起逆向歧視等爭議。
此前,“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就曾起訴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起訴內(nèi)容為兩所學校均在本科錄取申請者時存在歧視亞裔行為。美國高等法院去年秋季審理了這兩起案件,決定將分開審理,因為哈佛大學是私立機構(gòu),而北卡羅來納大學是公立機構(gòu),因此產(chǎn)生出了不同的法律問題。
哈佛大學一案的關鍵點在于,該校涉嫌歧視亞裔申請者是否違反了《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六條,而北卡羅來納大學一案的關注點則是,該校不愿采用“種族中立的替代方案”。這兩所學校,都否認存在違法行為。
福克斯新聞網(wǎng)稱,“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訴哈佛大學以及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案件,可能會在7月4日之前做出判決。這兩起案件中的任何一起,都可能推翻2003年的先例案——格魯特訴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在該先例案中,法院最終裁定,只要是在狹義上為進一步促進在多樣化學生群體中獲得教育福利的迫切利益,將種族作為錄取因素并不違憲。
對于亞裔美國人來說,提出申請后被大學錄取是否真的更難?一個為高中生上大學提供信息和應試建議的公司“普林斯頓評論”(The Princeton Review),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在該公司《破解大學錄取密碼》(Cracking College Admissions)一書中有這樣一段話,許多亞裔美國學生的高成材率,引起了一些學校的擔憂,聲稱校園中的亞裔學生“太多了”。
這本書說,作為一名亞裔美國人申請上大學,在許多精英學?赡苁且粋“明顯的劣勢”。該書還指示申請人,避免在申請材料中附上自己的照片,如果可能的話,保留關于種族背景的可選答案,以及避免寫關于認同雙重文化重要性題材的入學論文。
喬恩·王說:“我把我的考試成績給了他們(‘普林斯頓評論’),然后他們一定是在這個基礎上運行了這個模型……(他們)告訴我,作為一名亞裔美國人,我有20%的機會被哈佛大學錄取,而作為一名非裔美國人,我有95%的機會被哈佛大學錄取。”
如今,喬恩·王進入了佐治亞理工學院,這是一家位于亞特蘭大的知名大學,研究方向偏STEM專業(yè)(科學、技術、工程和數(shù)學)。盡管未來他在職業(yè)生涯或其他地方也會遭遇“被反對”、“被歧視”的風險,但喬恩·王稱自己永遠不會停止為正確的事業(yè)和未來幾代亞裔美國人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