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政法委員會宣傳處官方微博截圖
張鷺1987年9月6日出生于天津市,司職守門員,曾效力天津火車頭與遼寧宏運,現(xiàn)為天津天海俱樂部門將兼隊長。本月18日,張鷺因醉酒駕駛被天津警方查獲,時隔一周,其醉駕案件于天津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張鷺醉駕案件回溯
天津市河東區(qū)警方21日通過官方微信透露,公安交管部門18日晚夜檢時查獲張某(男,32歲,天津市人,天津某足球俱樂部運動員)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依法刑事拘留。張姓球員涉嫌醉駕,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91.2mg/100ml,后經鑒定,他血液酒精含量為253.3mg/100ml。
正當外界紛紛猜測與通告信息吻合的天海門將張鷺便是醉駕者的時候,俱樂部于當日下午發(fā)布聲明確認正是其人。天海官方決定對涉嫌醉駕的門將張鷺進行停賽、停訓、停薪的“三停”處罰,后續(xù)將根據司法機關的處理結果進一步處罰。同時,球隊將進一步反省、改進、提高俱樂部管理水平,對于該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向全社會致歉。
隨后,中國足協(xié)也對事件作出回應,宣布立即取消張鷺在中國國家隊的集訓、比賽資格,并停止參加中國足球協(xié)會舉辦的所有正式足球活動,同時將持續(xù)關注此案進展情況,并將依據有關部門的正式處理結果,做出進一步的嚴厲處罰。
23日晚,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張鷺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提起公訴,不久后,上海申花又就網傳的“千萬年薪草簽張鷺”一事做出澄清。
26日,張鷺身為被告人現(xiàn)身天津河東區(qū)法院第一法庭,并最終被判處拘役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