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網(wǎng)民有關"房叔""房嬸"事件舉報人遭追查的質(zhì)問,廣州回應稱,相關部門只是對利用工作之便違規(guī)向他人泄漏公民個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員問責。堵塞漏洞,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廣州巿 發(fā)言人表示,反腐沒有旁觀者,鼓勵大家通過網(wǎng)絡舉報等渠道參與反腐。(12月23日人民網(wǎng))
公民協(xié)助 反腐,而且其中一個案例已經(jīng)被證實存在腐敗問題。這種情況不僅沒有受到表彰,反而因"泄露個人房產(chǎn)信息"而受到處罰。廣州巿 稱這是“堵塞漏洞,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對于這樣的問題,筆者認為并非堵塞了漏洞,而是堵住了公眾的“嘴”,有似于殺雞給猴看,“這就是檢舉的下場”,今后誰還敢站出來檢舉。這樣的做法會助長腐敗,這是一種包庇腐敗的行為。
當這些“隱私”涉及到非正常的情況時,作為一個有良知的公民,難道不應該去揭露嗎?筆者覺得這完全是應該的。本來“個人隱私”是應該得到合法保護的,但是當這些“個人隱私”屬于官員的時候,這還屬于“個人隱私”嗎?官員個人隱私一旦涉及到公共的利益,就必須變成公開的信息。
筆者認為,舉報者無論出于什么目的,只要舉報的內(nèi)容是事實,都應受到保護,這是一個國家的底線。沒有他們,制衡的力量將喪失殆盡,國家將迅速腐化,整個民族也將淪為二流胚子。如果舉報失實,也應看舉報者與被舉報者是否有利益糾結(jié),沒有利益糾結(jié),那么也不應該罰以重責,而應寬容以待,只有這樣,才會震懾那些的蛀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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