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23年沒來往繼子獲得天降遺產
時間:2023-05-26 19:03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太離譜!23年沒來往繼子獲得天降遺產
2019年9月,上海發(fā)生了一起涉及房產繼承的案件。當時,一位名叫老丁的老人因腸癌去世。在他生前,他的現任妻子伍女士和伍女士的女兒臧韻承擔了照顧老丁的責任,并且兩人一直無怨無悔地照顧著老丁直至他去世。
然而,老丁去世后,臧韻計劃更改位于黃浦江區(qū)的一套房產的產權。然而,根據不動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老丁還有一個繼子吉某,而只有吉某在場才能完成產權變更手續(xù)。
原來,老丁曾經有過多次婚姻。在與吉女士結婚之前,他曾與一名吉女士結過婚。吉女士在與他人結婚前已經生下了一個兒子,并跟隨母姓(后文稱為吉某)。在吉女士與前夫離婚后,她帶著兒子吉某嫁給了老丁。盡管吉某與老丁沒有血緣關系,但老丁還是將吉某撫養(yǎng)成人。之后,老丁與吉女士離婚,且在接下來的23年里與吉女士和吉某失去了聯系。
后來,老丁與現任妻子伍女士結婚。在與老丁結婚之前,伍女士也曾經有過一段婚姻,與藏先生生下了女兒藏韻。隨后,伍女士與原配的藏先生離婚,并嫁給了老丁。之后,老丁、伍女士和藏韻一起生活,當老丁年紀漸大后,伍女士和臧韻一直照料著他的生活。
盡管老丁已經去世,但他曾經與前妻吉女士一同將吉某撫養(yǎng)成人。盡管吉某與老丁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根據法律規(guī)定,由于老丁從小將吉某撫養(yǎng)成人,他們具有類似血親的關系。因此,根據法律規(guī)定,老丁的遺產變動也需要得到吉某的同意。
隨后,臧韻找到吉某商議,希望他協助完成房產變更手續(xù)。然而,吉某以他與母親和老丁早已離婚,并且二十多年沒有來往為由,拒絕提供幫助。面對這一情況,臧韻無奈地只能通過法院來解決這個遺留的房產問題。
然而,法院的判決結果卻出乎臧韻的預料。法院認定在老丁的房產中,已經有5%的份額屬于伍女士,也就是臧韻的母親,因此不需要再進行分配。剩下的95%屬于老丁,其中60%被再次分配給伍女士,而剩下的35%則分配給吉某。在二審過程中,法院維持了這一判決結果。
那么為什么會是這樣的結果呢?
這個案例涉及到繼承權的分配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的情況下,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配。根據該法律,繼承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繼承人中沒有配偶和子女,繼承人的繼承權將延伸到父母和其他血親后代。因此,即使繼子與老人長期沒有來往,但如果沒有其他合法繼承人,繼子作為血緣親屬可能享有繼承權。
此外,這個案例也提醒人們意識到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房產或其他財產進行規(guī)劃,以避免可能的爭議和紛爭。擁有一份遺囑通常是解決這些問題的 途徑。遺囑可以指定繼承人和繼承份額,并可以防止不必要的糾紛和爭議。
盡管臧韻沒有獲得她期望的結果,但她的爭議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教訓,即有必要規(guī)劃財產,以確保親人們能夠避免遺產糾紛。同時,這個案例也呼吁立法者對繼承法進行更加明確和公平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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