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一位買家在收到貨后竟然發(fā)起了“僅退款”,買家這一出人意料的舉動,讓遠在浙江義烏的商家,驅車千里來到淮南,決心與他對簿公堂。這場跨越千里的官司,不僅引起了廣大民眾的關注,更在社會上掀起了關于消費者權益的熱議。
據悉,淮南消費者祁某在商家李某的網店花費十元購入三副耳釘。然而,祁某收到貨后,竟在平臺申請了“僅退款”,平臺也自動為其辦理了退款。令人咋舌的是,祁某并未將這三副耳釘退貨。
也有人認為,如果好多客戶僅退款,就不是薅羊毛的事,商家的商品和服務缺陷責任更大。這老板一開始肯定是奔著誤工費、車船費,都要買家負擔的心思去的。要真是讓他自己花這么多錢,去討10塊錢的事兒,他多半是不會做的。
有人分析稱,如果買家“僅退款”不退貨,賣家可以點“客服介入”,平臺會向買家發(fā)起扣款信息,若買家超時不支付,則信用受到影響,還可能承擔其他責任。而且,“僅退款”功能得賣家同意開通,信用好的買家才能享受。平臺制定的規(guī)是相對完善的,哪有這么容易薅羊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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