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婚戀消費陷阱!女碩士花萬元去相親對方竟已婚 法院判賠精神損失費
時間:2024-10-24 16:32 來源:大象新聞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警惕婚戀消費陷阱!女碩士花萬元去相親對方竟已婚 法院判賠精神損失費
據(jù)長沙雨花法院:近日,雨花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想通過“高質量”相親機構走婚戀捷徑的案例。小甜是名校在讀金融碩士生,即將走向社會,手頭拮據(jù)的她,卻用獎學金和兼職打工報酬,花費近萬元報名了某“高質量”相親機構,在擇偶標準里寫道:“無論年長、離異、喪偶都OK,只需引領人生的伴侶”。相親機構的一對一“婚戀導師”為她介紹了一位年長十余歲的“高質量”男性,并向她表示該男子“有錢、有業(yè)、有顏”。她一見傾心,但在一次交往中,男子意圖肢體親密接觸,小甜拒絕并報警。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該男子隱瞞已婚事實參加相親活動,欺騙小甜建立婚戀關系,誘使小甜投入情感期待。本院綜合考慮,判決男子應向小甜支付精神損害費2萬元并書面道歉。
法官說法:
異性之間戀愛應以遵循社會基本道德倫理為前提和邊界,如實告知自己的婚姻情況是最基本的義務,也是對戀愛相對方最起碼的尊重。在相親過程中,一定要秉持審慎態(tài)度,始終保持清醒,如果受到欺騙,要注意收集證據(jù),保留對方聲稱自己未婚的聊天記錄、錄音、戀愛照片、婚戀網(wǎng)注冊資料等有關證據(jù),并用合法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交友平臺要嚴格審查個人信息真?zhèn),對利用交友平臺欺騙他人的會員,可予以標識或清除,以防其再次利用平臺欺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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