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太原11月28日電 (呂瑋)“早在6000年前,山西杏花村的先民就開始了谷物釀酒的歷史。”28日在山西太原召開的“杏花村遺址考古發(fā)掘30周年”紀念大會上,北京大學教授、中國知名考古學者李仰松如是說。
1982年秋,由中國國家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吉林大學考古專家組成的晉中考古隊,對位于山西呂梁山下的汾陽杏花村遺址進行了野外調查和試掘,發(fā)現(xiàn)了面積約15萬平方米的地下埋藏區(qū)域,出土大量陶器、陶片以及酒器。經(jīng)過鑒定和專家分析,這些文物屬于數(shù)千年前的仰韶、龍山以及夏商文化時期。
杏花村遺址考古發(fā)掘隊領隊許偉介紹,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文物為6000年前仰韶文化時期的“小口尖底瓶”。關于其用途,備受學界爭議。有人認為,可能是灌溉器具,也有人認為,該瓶是一種禮器,里面盛酒,用于祈雨、祭祀等禮儀活動。
李仰松則認為,小口尖底瓶很可能是6000年前古人用于釀酒的器具,并作出多方面印證!笆紫,從尖底瓶瓶身上的“酒”的甲骨文象形字,可以斷定該瓶與酒有關;其次,尖底瓶的大小尺寸適合古人釀酒。因為古代人的釀酒技術不一定很高,釀出的酒酒精度很低,放置時間長了就會變質。而在6000年前,沒有商品交換,當時的人使用較小的釀酒器具!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fishba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