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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男阿穆隆昨日出獄 發(fā)誓不會再喝酒
時間:2012-09-06 12:10   來源:廣元晚報   責任編輯:毛青青
    2010年3月3日,阿穆隆因酒后駕車、肇事逃逸被警方刑拘,2010年7月21日,杭州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阿穆隆涉嫌交通肇事案。阿穆隆因交通肇事罪獲刑3年6個月。在判決書中,阿穆隆的自首情節(jié)獲法院采信,其事發(fā)后積極賠償被害人,法院也酌情考量,進行了審查,阿穆隆得以減刑提前出獄。據(jù)其朋友大雁透露,阿穆隆在獄中表現(xiàn)很好,也因此獲得了一年的減刑。“這是 的減免了。”

    出來才感覺,自由真好


     昨日凌晨6點,鐵門打開,時隔2年半,阿穆隆再次出現(xiàn)在大眾面前。一身黑衣,頭發(fā)有些凌亂,與前來接他的經(jīng)紀人緊緊擁抱。

    剛出來的阿穆隆見到那么多人有些許訝異,但隨后露出笑容,面對涌上來的記者也很從容應對。他表示前日晚上一晚沒睡覺,“回想起剛入獄那會的情景就睡不著。”而兩年半的監(jiān)獄生活,也讓他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貴,“出來才感覺,自由真好!”至于以后,他也表示兩年半的監(jiān)獄生活只是贖罪的開始,“不會說我出獄了我的贖罪就告一段落,我以后會一直做公益以及各種活動來補償我所犯下的過失。”他表示自己將不再喝酒,“酒是會戒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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