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首度回應(yīng)前夫再婚傳聞。
賈靜雯與前夫?qū)O志浩離婚兩年,獨力撫養(yǎng)女兒“梧桐妹”。其間,孫志浩和林若亞交往1年,出雙入對高調(diào)曬戀情,當(dāng)“梧桐妹”的“后媽”距離不遠(yuǎn),賈靜雯11月16日首度回應(yīng):“真這樣就這樣,我們有各自緣分和人生。”另外,她和孔孔的同性戀八卦比前夫的新戀情更火爆,陷蕾絲邊疑云,她很坦然的說:“我身邊沒別人了,大家只能寫孔孔,她好可憐,我趕緊找個男人好了。”
不強(qiáng)求孫家給教育費
賈靜雯看報紙才知“孫林戀”,與林若亞也并不認(rèn)識,林若亞曾說孫志浩有“3好”:家教好、脾氣好、對人好,賈靜雯露出不置可否表情說:“我無法回答!”當(dāng)年她鬧離婚,曾指孫志浩對她家暴,兩人現(xiàn)為女兒的事僅靠電話聯(lián)絡(luò)。她沒靠男人,靠自己養(yǎng)育女兒,孫志浩從來沒給女兒教育費,她說:“有心就給,沒有也不求,生活、精神及金錢上我很富有。”
賈靜雯被女兒抽考錯字滿堂紅
賈靜雯近來生活重心都放在女兒梧桐妹身上,女兒剛上小一就當(dāng)起了媽媽的小老師,臨時抽考媽媽的國文造詣,賈靜雯雖然滿足了女兒考了89分,卻也因為錯字太多,被女兒批了個“滿堂紅”!作業(yè)簿上“晃”“鵝”等字,不是筆畫太多就是太少,都被女兒拿紅筆圈起來更正,女兒還注上評語“退步”。
賈靜雯拍廣告單支賺1169萬
賈靜雯當(dāng)年與孫志浩婚變,爭女官司鬧得沸沸揚揚,孫志浩提出夫妻剩余財產(chǎn)分配訴訟,竟要求她給他2600萬,其實“錢事”也是導(dǎo)致婚變原因之一,她婚后因沒向?qū)O家拿錢,必須靠拍戲、拍廣告賺錢養(yǎng)家。她說:“我從結(jié)婚到離婚并沒拿過孫家的錢,這是我心安理得的地方。”她在北京有棟房,與高圓圓樓上樓下鄰居,但兩人只租沒住,月租上萬元。她今年在大陸拍5支廣告,每支250萬人民幣(約1169萬臺幣),她笑稱:“未來希望能當(dāng)包租婆,像蘇有朋一樣一直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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