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是否畫蛇添足關鍵看實效
時間:2017-06-16 10:39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3月8日,資陽市安岳縣一對“85后”夫妻因吵架到法院鬧離婚,安岳縣法院發(fā)出了四川省首份公開報道的離婚冷靜期通知書,給他們3個月時間“靜靜”。6月14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安岳縣法院獲悉,在冷靜期結束后,經法院調解,提起訴訟的女方在當天已申請撤訴。(《成都商報》6月15日)
3個月前,安岳法院發(fā)出首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后,這事在網上網下,一時成了熱門話題。社會上出現(xiàn)了一些不同意見,有人認為離婚冷靜期并無法律依據,還有人認為設置離婚冷靜期是畫蛇添足,多管閑事,浪費司法資源。
對此,筆者認為,離婚冷靜期雖無法律依據,但也不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若從離婚案件的調解角度來說,則是有章可循的,也是家事審判改革下的一種積極有益探索。至于是否畫蛇添足,關鍵是看冷靜期是否真正能起到“冷靜”作用,有沒有實效。
實事求是的講,冷靜期的作用有限,不可能百分之百有效。但就是有百分之三十、二十,甚至只有百分之十起到作用,也值得肯定。中國人口這么多,近年來離婚率呈上升趨勢,如果能減少百分之十的離婚率,其作用就不小了,可以挽救多少因一時沖動而破碎的家庭?同時還能減少單親兒童的出現(xiàn),這對孩子成長教育和社會穩(wěn)定的正能量不可小視。
一段婚姻要走到起訴離婚的地步,當然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煞彩露紩欣,也不能排除現(xiàn)在有些年輕人,因一些家庭瑣事和糾紛,頭腦發(fā)熱,一時沖動提出離婚。當一旦對方提出離婚,另一方若不同意離就會顯得自己沒面子,于是,便馬上同意。若此時法院能進行調解,并設置冷靜期肯定會是有效果的,至少可以減少沖動型離婚。
結婚自由,離婚也有自由。從法律上來講,離婚不應有對錯好壞之分,只有應該不應該。但按照大多數(shù)中國人的傳統(tǒng)觀念,還是勸和不勸離的。“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除非涉及家暴出軌等問題,對于那些因為一時沖動提出離婚的夫妻而言,還是當場不判決離婚較好。因為在冷靜期后,他們很有可能會和好如初。安岳縣這對“85后”夫妻在冷靜期結束后不再提離婚就是例證。
當然設置離婚冷靜期,需要冷靜的不只是提出離婚的夫婦,法院也要冷靜對待,這里有一個適用范圍的問題,并不是普遍適用的,特別是對那些感情確實已破裂的就應及時判決,免得給當事人添堵。同時還要制訂和完善設置冷靜期的相關配套制度,所有這一切,都應在法律范圍之內,不得超越法律。周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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