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些舉動耗費勞財費力,但總體而言,不涉及對他人的傷害,算是無可厚非。然而,在我國歷史上存在一種殘忍的殉葬文化,主要由皇帝和貴族采用。這種文化讓活人陪葬,特別是妻妾和仆從。
那么,古代帝王用活人進行殉葬,這些活人又能在墓穴中活多久呢?
我們來了解一下。
殉葬制度在我國歷史悠久,雖然確切的時間難以考證,但在史前文明中已經(jīng)存在。商朝時期,殉葬制度仍然存在。在考古發(fā)現(xiàn)中,專家在商朝墓穴中發(fā)現(xiàn)了大量殉葬的尸體,其中以女性為主,多為墓主人的妻妾和侍女。
到了秦朝,秦獻公廢除了這種殘忍的制度,使用陶俑替代活人殉葬。然而,這一制度的廢棄并非一蹴而就,在漢、宋時期廢止,而在明朝重新出現(xiàn)。
朱元璋和朱棣去世時,都帶走了大量妃嬪,直到清朝康熙帝終結(jié)了這一不良風(fēng)俗。
殉葬方式包括死葬、箱殉和活葬等,每種方式都十分慘烈。
死葬常常采取強制手段,讓人服下白綾自殺或在食物中下毒;实巯矏鄣腻鷭蹇赡鼙黄确盟y,以保持其面貌不變。
箱殉則以嬰兒為主,將其放入小棺槨中,有時還會砍斷手腳。而活葬直接將活人關(guān)進墓穴,主要是陵墓修建工人,為防止泄密。
如果活人被關(guān)進墓穴,首先面臨的問題是氧氣。
在封閉的墓室中,氧氣無法流通,大型陵墓中氧氣可能撐五天,而二十到五十人的情況下只能維持三天。此外,墓穴中缺乏食物和水,人在無食物的情況下最多撐六七天,沒有水則更短。
盡管有些工人可能會在修建時偷偷修一條逃生通道,但逃脫仍然極為困難。
不論采用何種殉葬方式,都是殘忍的,為了在地下享受生前的待遇,將無辜之人一同葬送,與人道主義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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