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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向鱷魚祭酒勸其搬遷 是愚昧無知還是為官做秀?
時間:2017-06-19 17:45   來源:川北在線整理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韓愈向鱷魚祭酒勸其搬遷 是愚昧無知還是為官做秀?
 
  假如有一條河里有鱷魚出沒,經(jīng)過的牛羊大多被吃,甚至還有經(jīng)過的人被吃。假如你是縣長,你會怎么辦?假如你是市長,你又會怎么辦?
 
  親自安排部署捕殺鱷魚?還是召集村民開會普及防鱷科學知識?
 
  想多了,他們才不會管這屁大點事情。
 
  但是,在唐代,有一個市長級別的官就把這事當作大事來抓。這位領導叫韓愈,他當時任潮州刺史。唐代的行政區(qū)劃分為州縣二級,州的長官叫刺史,縣的長官叫縣令。當初的州跟現(xiàn)在地級市相當。
 

 
  但韓愈既沒有組織力量捕殺鱷魚,也沒有給村民普及防鱷知識。他的手段很特別。
 
  唐憲宗年間,韓愈被貶潮州刺史。到任后,聽聞鱷溪有鱷魚出沒,沿岸百姓的牛馬都被鱷魚吃了。韓愈關心百姓疾苦,便搞了一場祭祀。
 
  他命人把一只羊、一頭牛投到溪水里喂鱷魚,然后寫了一篇祭文,當場宣讀。祭文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jù)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為長雄;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然后,他限鱷魚七日搬離,他“有禮有節(jié)”、語氣強硬: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歸容,以生以食,鱷魚朝發(fā)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丑類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他限鱷魚們七天之內(nèi)必須全部搬離,否則便要趕盡殺絕。
 

 
  通讀十二卷《古文觀止》,這是最令人不可思議的一篇文章。
 
  鱷魚危害百姓生命財產(chǎn)安全,要么捕殺鱷魚,要么避而遠之。哪有給鱷魚喂食后寫篇文章勸鱷魚搬家的?還要限定七日內(nèi)搬完,真是匪夷所思。
 
  結果如何呢?據(jù)傳說,不久之后,鱷溪之水西遷六十里,潮州境內(nèi)永遠消除了鱷魚之患。這種傳說自然不可信。最大的可能是,祭祀完畢,不了了之。若真的有這場祭祀,那一定是一次官員的做秀。
 
  有種觀點認為,此文表面是勸戒鱷魚搬遷,實則鞭笞當時禍國殃民的貪官污吏。這樣說也不是沒有道理。但是僅憑韓愈一個刺史,就能肅清吏治、整頓潮州官場?這恐怕也太天真了。作者雖然關心民間疾苦,對貪官污吏滿腔憤概,但他作為一個貶謫之臣,雖心有余而力不足。這就是為官的無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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